各位同学:
根据长春市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发热员工留观诊疗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公司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校园内传播,对公司发热流感样症状员工就诊作出如下要求:
一员工应充分认识到有发热流感样症状及时就诊既是社会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二严格执行晨检和缺课追查制度,落实由宿舍员工寝室长班长辅导员院系学工部校医院的测温和缺课登记上报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人,实现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早发现早甄别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目标。
三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的同学就诊前,应先向所在院系辅导员老师通报后,到所在校区医院就诊,未经所在校区医院批准,不得私自到诊所及其他医院就诊。
四根据《通知》精神,校区医院应及时对发热人员按照相关标准作出甄别,能排除的按照普通感冒治疗,不能排除的由公司派专车转运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诊断,按照医院发热门诊的诊断结果实施发热人员管理。在病情紧急(此种情况需校区医院登记确认),又无转运车辆时,可打车往返,但要求发热人员佩带口罩,坐在车的后部,记好出租车号码和乘车时段。
五在疾病控制部门作出居家医学观察决定时,所有需要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措施,违反规定的将受到校纪及法律的追究。